目前分類:Bar-Tender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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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真理,友情是個屁

 

 我就知道有事,四個男人聚在一起喝酒,倒有兩個心不在焉,彼德講話的時候,老朱眼晴看著吧台裡面的酒櫃,老朱講話,彼德又好像身上有二千六百五十八隻跳蚤。

 這種酒喝了乏味,等他們走了,我問小丁究竟發生什麼事,一定有事。小丁嘆口氣說,哎,兩個男人喜歡上同一個女人囉。

 他媽的,我就知道。

 彼德最近交了個叫茱莉亞的美眉,據說在一個月內,彼德可說鞠躬盡瘁,送玫瑰,論打計算;送巧克力糖,論公斤計算;請吃飯,論五星級計算。好不容易有點眉目,有天彼德帶著茱莉亞喝酒遇到老朱,不得了,老朱和茱莉亞三秒內對上眼,那晚小丁在場,他的形容是,只要老朱開口,包括打呵欠在內,茱莉亞都能笑得椎尖盤突出。彼德很不爽,事後打電話對小丁說,老朱不夠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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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把回憶遺忘在酒吧間》     張國立

 才推開酒吧門,便聽到一串的笑聲,酒保老五也猛朝我招手,我順著他的手勢望過去,角落裡幾張一圓桌已拼在一起,是賽門出的主意,把大學同學會搞進了酒吧間裡來。

 我先已喝得七八分,憑良心說,我還真不想來,同學會常帶給我痛苦,男同學聊來聊去話題都兜著事業轉,我這個老在流浪的人,根本插不進嘴,而聽他們談,又覺得挺無聊。至於女同學,談的不是她們老公就是孩子,我更插上嘴。我之所以來,是因為多年不見的海倫從美國回來了,而且賽門在電話中還神秘兮兮的說:來唷,聽說海倫仍沒嫁,是不是還在等你呀。

 和海倫在大學裡交往了兩年,直到畢業,她去了美國念書,我則沒去,開始又是航空信件又是長途電話,沒幾個月,也不知誰先開始的,電話少了,信少了,半年之後,彼此的消息更得透過同學才聽到一點。哎,謀殺愛情最好的凶器就是相隔五千里

 海倫真的在座,她靜悄悄的坐在一邊,我原以為她不認識我了,直到突然看到熟悉又很陌生的眨眼,才醒悟,海倫果真回來了。

 女同學們有家的相繼提早離去,只剩下大珠、海倫。大珠扯著嗓子述說她兒子成長的經過,說著說著,大珠竟莫名其妙的哭起來,我看著她絲毫不掩飾的任由淚水往下淌和咧開的嘴,奇怪,她的婚姻一向很幸福,有什麼好難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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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進瓶子裡的時間》

  酒保老五最近改了放音樂的方法,他原是個挺古典的人,把蒐集來的黑膠唱片用唱盤放出來,不過有些客人喜歡聽新歌,哎,老五嘆氣的說,隨客人吧。他收起黑膠唱片,改放CD。這晚,老五竟然把i Pod 接上喇叭,連挑CD的時間也省了。

 我說,老五呀,你進步了,科技化囉。

 老五聳聳肩,他說,以前放歌用挑的,一張一張挑,所以有些唱片和CD註定永遠被放在角落裡,幾年也不碰一下,幾乎都忘了,如今所有的歌全裝進這個小機器,稍稍轉轉面盤,所有的歌嘩啦啦的在眼前流過,好像整個人生剎那間全爆出來。

 說著,他隨機放了首歌,八0年代美國歌手Jim Croce 唱的Time In A Bottle。聽著那憂傷的嗓子和清脆的吉他聲,我想起來,這個歌手正當紅的時候因為空難而喪生,那時我還在大學念書,沒想到如今又聽到他的歌。

 沒錯,老五說,Time In A Bottle,我們以為時間都是只去不回頭,沒想到有些時間給裝進了瓶子,等你打開瓶塞,又回到那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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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像汽球》

  凌晨一點是個喝酒的關鍵時刻,能夠清清醒醒的過了一點,也就說明該是回家睡覺的時候了,如果在一點前便趴在吧台上,明晚再來喝吧。

 對彼德來說,一點以前仍未找到按他的說法,「談心」的對象,他一個星期的人生都將籠罩在陰霾之中,如果找到,則有生存的動力。大家都當彼德是白痴,他竟然把人生擺在酒吧裡,能不白痴嘛。再說從我們認識他開始,他都沒成功過,換句話說,他的人生不是陰霾,根本是宇宙的黑洞。

 後來在個十二點五十七分的夜晚,彼德找到了他的真理。

 我那時想,在酒吧認識的女人,能當真嗎?而且是喝到十二點五十七分的女人。

 真理叫做婉婉,最初我們都為紅色短裙下的美腿驚艷,不過幸好我們都還清醒,直到彼德冒失的跑去問她,小姐,一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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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點忘了自己曾經多愛她》       張國立

  五年前的冬天,我們在這家酒吧為大丙辦告別單身漢的派對,那天他拼了老命的喝,連酒保老五都不耐煩的說:

 「死大丙,你老婆規定婚後不准喝酒呀。」

 大丙之所以如此,有四個解釋:一,他老婆真的有這麼個規定。二,他為結婚感到興奮而喪失控制自己的能力。三,他體認到婚後再也不能同時交兩個以上的女朋友而悲傷到不能自己的地步。四,他天生愛喝,不管結不結婚他都喝。喔,可能還有第五個解釋,那天他喝酒不用付錢,我們這些為他慶祝的人付。我承認,最後一個解釋有點小人之心。

 當然,五年前發生的事根本不重要,像小乖在夜風裡放了個屁,噗的隨風飄逝了。但五年後,我們在同一個地點又請大丙喝酒,這次是他離婚了。我以前只知道男女戀愛時的模樣,誰都知道大丙有口臭,他的老婆珍妮弗卻連大丙打個酒呃都會眉開眼笑,而大丙更離譜,他會一整晚盯著珍妮弗中間有道縫的門牙瞧,還猛說,「妳真美」。

 算了,大家底子都不好──不,應該說大家都談過戀愛,就別太挑剔了。可是我不太清楚男女間分手時的仇恨可以到什麼地步。拿大丙來說吧,明明都和珍妮弗辦好離婚手續,卻說每晚做夢還夢到珍妮弗冷冷的站在他的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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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的那個女人》    張國立

 冷清清的酒吧,只有我和酒保老五,他拿著抹布下意識的擦著吧台,兩眼則盯著電視上的足球轉播,我呢?把啤酒瓶從右手握到左手,我忍不住的說,喂,老五,你和夏朵還好吧。夏朵是他的女朋友,交往了八個月,人長得甜甜美美,儘管大冷天也會穿條短裙,有次她告訴我:

 「我喜歡男人看我看得眼珠子掉出來的模樣。」

 「還好,」老五仍看著電視,頭也不轉的說,「你少盯著她的腿看,總有一天我會揍你,而且,酒錢該付了。」

 他會因為我沒付酒錢,或是又看夏朵的腿才揍我呢?我猜一定是酒錢。

 從我開始到這家酒吧來喝酒起,老五至少換過八個女朋友,奇怪,為什麼女孩都會瞎了眼的喜歡酒保咧?難道她們從來不知道酒吧的重點不是酒保,是來喝酒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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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TENDER 之《陪女人喝完九家酒館之後》    張國立

 

 該是走出去的時候了。我在吧台前足足悶了兩個小時,店內生意出奇的好,儘管如此,依然沒半個人理我,連酒保老五也把我當成傢俱,在我前面晃來晃去,他竟沒發現我的酒杯早空了。

 終於有個人找我搭訕,還是個女人,不過她的打扮很奇特,都已進入二十一世紀,她卻像五0年代美國電影《第凡尼早餐》女主角奧黛麗赫本(Audrey Hepburn)般的把頭髮盤在頭頂中央。在迷漫著香煙、爵士樂的薩克斯風聲的店內,我只看見一個倒置的燒焦鍋底朝我走來,她對我說:

 「喂,老小子,記得我吧。」

 我把她從頭打量到腳,她所有頭髮都往頂上的鍋蓋式,因此圓圓的臉顯得很乾淨,怎麼說乾淨呢,就是她臉上沒半顆痘子、沒半根外露的鼻毛、沒齙在唇外的門牙,就這麼乾乾淨淨。身上穿的是黑色的圓領衫,領口很低,低到我還沒來得及低下頭,眼角的餘光便不自覺的掃到她大半個胸部。也是乾乾淨淨,或者,白白嫩嫩,當她一路走來,我可以感覺到大地的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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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男人遺憾的女人》     張國立

  男人屬於極端無聊的動物,像是七歲時上學途中去跩一條野狗,結果小腿肚子差點讓狗狗開飯;又像十二歲時去掀隔壁班小美的裙子,結果被老師臭罵加罰站、被老爸關進廁所還沒晚飯、被小美的大哥揍黑了一隻眼還被五個女生說,活該。

 對,男人很無聊,當無聊的男人居然還無聊時,便跑去酒吧喝酒,像是上個星期大呆抓我去喝酒,喝了五個小時後我才知道他失戀,而想安慰他時,老小子早醉得忘記究竟跟誰失的戀。又像今天晚上找我的小乖,他喝了三瓶啤酒、半瓶威士忌後,大著舌頭問我:

 「喂,如果你二十年的夢想突然破滅時,怎麼辦?」

 我連他的二十年夢想是個什麼屁夢都懶得問的直接回答:喝酒。

 小乖說,早在二十年前他就發現他有個大問題,當他每次和女朋友親愛時,奇怪,總是會浮現他十八歲初戀時女友的臉孔,小乖的形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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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Tender 之《似存在不存在》        張國立

 

 酒吧內最重要的一個人叫酒保,例如我常去那家的老五。上個月某天我閒來沒事的問他,究竟幹酒保有什麼條件?買本調酒的書回來學學就能當酒保嗎?再說如今進酒吧的人,十個有七個喝啤酒,還有兩個喝威士忌,調酒根本沒那麼重要,那麼酒保有什麼存在的必要性?

 老五把一整瓶的威士忌往我面前一摜的說:

 「你愛喝不喝,只要記得付賬就成。」

 這是對老客人的態度嗎?我又說,改天換我來做酒吧,保證不輸他。這時,按照老五的說法,他閒來沒事,就跟我鬥鬥嘴皮子。他說當酒保有三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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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Tender之《年輕的五個方法》     張國立

 

 三杯黃湯下肚,會使人產生三種排洩的欲望:

 一.尿,尤其在喝了啤酒之後,至於大冷的天氣喝白酒,也會排洩,排汗。我認為排汗和排尿意思相同,都是身體內的水份。

 二.精,這是小乖的理論,誰都知道酒能亂性、飽暖思淫慾這話,因此喝酒最好有女人,最好女人也喝酒,就是這道理。不過,大呆插嘴,也有例外,四十歲以後的男人酒後固然思淫慾,行動上卻威武也無法淫,哎,做男人,要向年齡投降。

 三.勞騷,多呀,從來不曉得一個七、八十公斤的大男人身體內竟然能裝起碼五個小時,甚至三天兩夜的說不完的勞騷。要是女人,更可怕,平常嬌滴滴、可愛愛的女孩發洩起來能罵天罵地,讓男人慚愧得想回家重修三字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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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呀,靠不住的》    張國立

 

 老五隔壁那家酒吧最近新來了個女酒保,一開始大家頂多就是對女人當酒保感到好奇的聊聊罷了,老五聽到總用鼻孔哼來哼去以表達他的不以為然。我認為老五並非排斥女人,而是他排斥任何的競爭和挑戰。不過他倒真緊張,例如偶而他會送我一瓶啤酒,例如他偶而會關心的問我:上次跟你來的那個女人怎麼好久不見了。

 最近老五則幾近崩潰狀態,原因無他,隔壁的女酒保穿起熱褲,所有男客人全跑光。老五對著空盪盪的酒吧間抱怨的對我說:看樣子顧客還是老的好。

唉,換我難過,因為我約好小乖在這裡碰頭,然後一起到隔壁去。

 我們瞞著老五說還有事,拉著小乖先去散了十分鐘步,再東閃西閃的去了熱褲酒吧。不得了,只見吧檯前不但沒空位,連站的空間都沒有,然後看見吧檯後面的鏡子映射出女酒保的背影。我承認男人都很色,男人以貌取人,男人由視覺決定他的腦部作業順序,可是這個叫薇薇安的女酒保更驚人的是她能調三百六十種的酒,連我和小乖這種啤酒、威士忌的愛好者,都忍不住的要試試雞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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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檯最裡面的女孩》

 

 在吧檯的最裡面,對,推門進去右手邊是吧檯,吧檯很長,筆直的往裡面走,就在廁所前。計算一下吧檯究竟有多少座位……嗯,一共是十三個,對,正是第十三個位子。

 有一陣子我每天晚上十點就會到這家酒吧來,老朋友會聚在一起閒扯蛋,我們的酒喝得很凶,尤其是情緒high起來的時候,小乖便向酒保要個冰桶,總有我的頭那麼大吧,加進一半的冰塊,再倒進一整瓶的威士忌,每個人一根吸管,在大呆的號令之下,拼命的吸那根管子,然後三十秒內,我們得意的消化掉那整桶的酒和化成水的冰塊。

 那天小乖的女朋友來了,她用很不屑的眼神看著我們自以為得意的把戲,然後說,

 「你們都有病呀,來了酒吧也不是要你們喝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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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主演電視劇《神探可倫坡》而成名的美國演員Peter Falk在去年六月過世,他曾獲五次艾美獎,其中四次都因飾演可倫坡而得獎,是我著迷於偵探故事的幾十年過程中,最崇拜的偶像之一,所以在此寫一篇小說追憶他。

 

《神探伯仁恪》

 

 屍體躺在客廳中央,她穿著全套維多莉亞的秘密,白綢睡袍已敞開,露出裡面深紫色的內衣褲,每個辦案人員踏進房內時,都會不由自主停下腳步,然後對屍體發出長長的嘆息聲。

 她的姿勢很特別,有點像希臘神話裡海神普賽頓用的三叉戟,兩手的前臂往上舉,兩腿的膝蓋卻優雅地歪向同一個方向,沒有闔上的兩眼則瞪著天花板,彷彿不明白為什麼突然間就不能再站起身,她多想在屋內每個人面前轉個身,微微揚起睡袍的下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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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的秘密所喚回的夢》

 《雨果的冒險》在本屆奧斯卡得到十一項的提名,它的原名小說是The Invention of Hugo Cabret,中文出版時則稱為《雨果的秘密》,電影則名為《雨果的冒險》,以下是我在二00七年寫的介紹這本書的文章:

 有些書看起來很可愛,讓人忍不住想買回家放在床頭;有些則看起來就嚇死人,想說買回去大概只有砸蟑螂一個用途了。《雨果的祕密》是後者,厚厚重重一大本,可能是近年來台灣出版最厚的小說,竟有五百多頁,我在書店見到,不免肅然起敬,可是打開來一看,原來是本鉛筆插畫的故事書,才翻到第一頁便愛不釋手了。

 故事的主角是個聰明的男孩雨果,他的父親原是鐘表匠,有次在他負責維修的美術館內發現一個可能是魔術師製作的、全由齒輪驅動的機器人,父子倆便投身進去,試圖讓這個生鏽、破損的機器人復活,不料一個夜晚美術館發生火災,父親死在裡面。雨果被叔叔收養當鐘表學徒,搬進叔叔工作的火車站裡去。叔叔是酒鬼,完全不管雨果的三餐,可憐的雨果發現叔叔好幾天都沒回來後,便逃了出去,瞎打誤撞的來到美術館的廢墟並看到那個機器人,於是雨果把機器人藏進火車站,試圖修復。

 叔叔不見了,一直都沒回來,雨果躲在車站的一角,利用排水道和不為人知的小巷弄進出。如果站長知道真相,可能會關閉叔叔的工作間,也會把雨果送進孤兒院。為了機器人,雨果負擔起維護站內所有鐘的責任,讓站長以為叔叔仍在執行他的工作,雨果就能繼續躲在車站裡,按照父親留下的筆記本,一點點的修復機器人。

 小說便這樣開始了雨果的冒險,當需要文字時,布萊恩用文字表達,當他覺得圖像更有效果時,則用圖畫,使文字和圖畫如接力式把故事傳遞下去。按照看故事書的基本原則,我在這裡絕不能透露故事的結果,而該留給讀者,尤其是父母帶著孩子,隨著雨果的腳步一起去尋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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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雲長領軍對抗NBA

 

 今天晚上看書,讀到三國時最痛苦的莫過於度量衡,換算起來很麻煩,幸好戶長做完瑜伽很累,先去睡了,忘記問我:「今天星期幾,該做什麼事?」所以我有一整個晚上計算。算著算著,並且等林來瘋出戰熱火隊,就閒來無聊,籌組了一支「中國隊」,這可和兩岸無關,與政治無涉,單純地就各人專長挑選球員。

 以下是「中國隊」先發五名球員名單:

.中鋒:關雲長。

首先他是歷史上最高的名將,據說身高九尺二寸,一尺是二十三公分,所以他有211公分(和熱火隊的Bosh相當)。老關的絕殺技是火鍋,命中率還挺高的,斬顏良誅文醜都一招搞定,不太廢話,嫉惡如仇,不小心連對手的腦袋一起轟掉。唯一缺點是,是個「獨」鬼,不太傳球,一切自己來,得有個好的控球後衛才能調整他場上的表現,否則老關拿到球穩灌籃,誰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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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對不起,馬滴難》

 

 男人習慣畫分地盤,獅子到處撒尿,老祖宗拿石頭當圍牆,倪克則將酒杯往吧檯上一撳,他說,我們五個人,她,一個人。酒保兔子的抹布又抹過來,小乖說酒保不能追女酒客,這是天下真理,他沒份。兔子頭也不抬壓低嗓子說,別老弄得我這張檯子濕答答的,噁心

 女孩大約四十分鐘前進來,一個人坐在角落悶聲不響喝她的那杯波爾多紅酒,這當然令在場已喝得五、六分醉的男人眼紅,所以小乖用手肘頂頂我說,誰上?

 這話被其他三個男人聽到,阿壞很激動,他說他沒結婚,沒女朋友,七個月沒性生活,當然屬他優先。平平則不同意,他的看法是,又不是分西瓜,誰渴誰先啃,那是女人,得女人看得上的男人上去搭訕才會發生男歡女愛的效果,不至於被趕回來。就在這時倪克推開門進來,他拍拍我的肩膀,捏捏小乖白裡透紅的臉蛋,找兔子要杯威士忌,他說:

 「我們五個人,她,一個人,所以我們成功的機率是她的五倍,來,抽籤,抓到最長那根火柴的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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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張來瘋生涯》

 

你是不是也有過一段籃球歲月?

 

 籃球在我生命裡,是某種屁,我熱愛它,可是它既沒讓我賺到一毛錢,也沒讓我成過名,但撇開名與利,籃球卻是陪著我長大的最好朋友。

 從小就有氣喘病,愛我的老媽簡直費勁心思,小學時學口琴,她到學校對老師說我氣管不好,請不要太勉強。四年級入選學校的合唱團,老媽再去學校找老師,說我不適合做和氣管有關的活動。氣喘嚴重時,晚上不能躺著睡,得墊兩個枕頭在背後坐著睡,老媽整晚沒闔眼。我不信教,可是我相信有上帝,祂附身在每個母親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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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來瘋與張找零的狂野籃球》

 

 林書豪最近引發一波精采美式英語風潮,他帶起球迷熱潮,使insanity變成Linsanity,他的一夕成名,使Cinderella變成Linderella,看他打球很interesting,也變成Linteresting

 我想,如果NBA接受超齡球員,我一定能入選,而且保證也會帶起一股Chang的風潮。有以下幾點證據:

我個子矮,一九0公分以上的人拿我不知怎麼辦。我動作遲緩,平常強調快速

的美國球員不知拿我怎麼辦。我年紀大,嘿嘿,以我的血壓、血糖、心跳、氣喘等諸多客觀條件,萬一撞我一下,不是犯規,不是罰球,是蓄意謀殺罪。憑此,我即可縱橫全場,打得老美無招架之力,喔,我每場都會請林肯律師、哈利刑警、馬羅、白羅兩大偵探外加幾匹老騾到現場旁觀,並全程錄影,馬滴,看誰敢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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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Tender 之.如果……我就……》    張國立

 

 喝酒是件有文化的事情,若是古人,得吟吟詩;若是英國人,得有足球賽;若是一男一女,得來點Barry White的音樂;若是一群無聊男人,那就得玩點嘴皮子遊戲,例如「一個願望」。

 遊戲也叫做「如果……我就……」,有點像是小學生的造句,不過真的很有趣,也真能滿足幾個捧著啤酒瓶窮鬼一腦袋的幻想。

 比利大著舌頭先說:「如果發了財,我就把公司的識別證甩到老總臉上,還跟他說,吃屎去。」聽起來他的官沒升成。

要是在小學,老師會說:「你的造句有問題,發財是發了多少財?如果只發了五百塊的財,就沒有『我就』了。」嗯,這種造句得前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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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Tender 之.喝酒,六分  

 開車經過許多小鎮,倪克選擇這個小鎮停下,沒有其他原因,只是路旁有個小小的「家庭卡拉OK」吸引他。在台灣,許多老式的社區內常有這種將一樓客廳改成歌坊的小店,進去喝杯酒,聽到附近街坊的爸爸媽媽飯後來此練嗓子也是一種特殊的享受。去的既然都是熟人鄰居,偶而見到路過的旅人總分外親切。

 不是為了親切進去,而是想喝口酒,伸直踩油門的兩腿,還有,換口氣吧。

 經營小店的是位四十出頭的女人,她的頭髮吹得很高,臉有多長,頭髮便有多高,額頭前也吹出一排圓弧狀的留海,幾乎遮去她的眉毛。

 看到倪克,她絲毫不驚訝,不在乎這個幾天沒刮鬍子的男人是誰?誰會這麼冒失的在傍晚便闖進她的歌坊?

想喝杯酒而已。倪克說。她轉身忙著去找酒,來這裡的客人理應喝茶或喝啤酒,也許她覺得新客人不屬於啤酒類,在最下面的櫥櫃內翻出半瓶的WILD TURKEY問,這行嗎?當然行,啤酒讓人喘口氣,是生活中的逗點;威士忌適合沈澱心情,是既有逗點也有句點的分號。倪克找不到自己的心情,卻可以沈澱出一身的灰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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