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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檯最裡面的女孩》

 

 在吧檯的最裡面,對,推門進去右手邊是吧檯,吧檯很長,筆直的往裡面走,就在廁所前。計算一下吧檯究竟有多少座位……嗯,一共是十三個,對,正是第十三個位子。

 有一陣子我每天晚上十點就會到這家酒吧來,老朋友會聚在一起閒扯蛋,我們的酒喝得很凶,尤其是情緒high起來的時候,小乖便向酒保要個冰桶,總有我的頭那麼大吧,加進一半的冰塊,再倒進一整瓶的威士忌,每個人一根吸管,在大呆的號令之下,拼命的吸那根管子,然後三十秒內,我們得意的消化掉那整桶的酒和化成水的冰塊。

 那天小乖的女朋友來了,她用很不屑的眼神看著我們自以為得意的把戲,然後說,

 「你們都有病呀,來了酒吧也不是要你們喝爛酒。」

 女人的話經常點醒我們,對啊,到酒吧來真是純為了喝酒?

 「大呆,你看到那個女孩沒?漂亮的女孩到處都是,你還抱怨追不到女朋友。你呀,喝死算了。」小乖的女朋友說。

 那時大呆已差不多喝死了,我還清醒,我馬上把視界順著小乖女友的手望去,對了,就在吧檯的最裡面那張椅子上,坐著一個陰暗的女孩,她一身黑衣黑裙,完全不理會我們發出的喧囂聲,自顧自的低頭喝著她杯中的酒。是個高腳杯,可能是瑪格麗特。我把酒保老五抓來,他搖著頭說:

 「別問我,她的話很少,要問,你自己去問。」

 我仗著一肚子的酒,慢慢的走過去,順著吧檯數著椅子,數到第十三,我站在她旁邊,她依然沒抬頭,甚至當做沒我這個人。我說:

 「一個人喝酒呢,還是等朋友?」

 她仍然沒抬頭,只是拉了拉右手的衣袖,看了看她的錶說:

 「你一點半再來。」

 一點半?現在才十一點半,難道我要等兩個小時再去問她想不想交個朋友?

 她總算抬起臉來,我,我,我看著那張讓我心慌的臉,我沒再多說,不過已經下定決心,別說一點半,三點半我也等。

 小乖吆喝著要再來一桶酒,我無所謂,反正我有兩個小時。

 我沒有等到一點半,是大呆扛我回家的。至於那天一點半是不是有其他男人走到吧檯尾端去問她「一個人喝酒呢,還是等朋友」,我就不清楚啦。

 隔了兩天我再去,她竟然仍坐在那裡,也依然一個人喝酒,我走上前去,以為一回生二回熟,但她還是抬起濃密的兩道劍眉說,「請一點半再來。」

 這天我真的拼了命的等,也不敢多喝酒,不料睡倒在吧檯上,當我醒來時,已經一點四十五分,我焦急的問老五,「那女人呢?」老五聳聳肩,「剛走,一個人。」

 直到今天,我有空仍會跑去老五的酒吧,試著去和一個女孩交朋友,可是都沒成功,一點半彷彿是個失落的空間,無論我怎麼努力都抓不住也跳不進去。

 當然,會告訴你們這個故事,是因為上午我遇到了那個女孩,陽光燦爛,照得我連眼睛都睜不開。她坐在一家餐廳靠著人行道的玻璃窗後,半仰著臉失神的望著天空某個角落。我沒上去問她想不想交個朋友,在深夜的酒吧裡,我抓不住一點半,在清晨的光線下,我又喪失了勇氣。

 我也走進餐廳坐在距離她約十公尺的桌子旁,我要 double expresso,沒錯,很濃,我得讓自己儘快的醒來。她不像等人,也不像沒事坐在那兒殺時間,她始終歪著半個頭的盯著天空。我也抬起頭,整個天空蔚藍一片,有幾朵雲聚在大樓的避雷針附近。她在看什麼呀。

 後來她提起包包蹬著高跟鞋走了,而我則繼續留在那裡,咖啡喝完了,雲也飄走了,我依然寂寞,哎,上班去吧。

 晚上該找大呆他們再去喝桶威士忌? 

 我要繼續努力,雖然我根本無法確定是否能抓得住一點半,雖然我也不確定即使抓住了,又如何呢,但我得繼續努力,一點半對我而言,已經是個魔咒,我甚至有為它粉身碎骨的打算。

 大呆他們都還沒到,我卻見女人已坐在第十三張椅子上,仍是黑衣黑裙,不過上午看到她時,不是穿著這套衣服呀。我決定上去問問,我問她,妳不是我上午遇到的那個仰望天空的女人嗎?我記得妳穿的是白色洋裝。

 「那不是我。」她說,「我只在晚上出來喝杯酒,我也只穿黑色的衣服。」

 她騙我,我不會認錯,是同一個女人。不過她沒讓我再問下去,她說:

 「你一點半再來。」

 我先等到小乖,我對小乖說,今晚別讓我喝酒,也別讓我打瞌睡,看緊我。接著我再等到大呆,我說,操,你讓我喝一口酒試試看,老子捶死你。再等到小丁,我說,你看著大呆,他敢逼我喝一口酒,你別怪我在你老婆面前把你十八任女友的事都抖出來。再等到老朱,我說,是誰又把我酒杯添滿啦。

 躲不開酒,否則我就不該來酒吧。可是我很清醒,我看著牆上的鐘,一分一秒的數著,角落的女人默默喝著酒,有時也會和酒保老五聊兩句,我問老五,他和女人聊什麼?老五沒好氣的說,不干你的事。我想揍老五,想得牙癢癢的。

 我的鬧錶響了,小丁也拍拍我的頭,一點半囉。所有人都停下動作,端著酒杯的人依舊端著,嘴角含著煙的依舊含著,他們都像被點了穴道似的一動都不動,他們看著我。我清楚是時候了,我慢慢走到角落,我問黑衣黑裙的女人:

 「一點半了。」

 女人點點頭的站起身,她掏出五百塊遞給老五,我跟在她身後走出酒吧,一陣冷風忽的撲來,我打個寒顫,八月天怎會這麼冷咧?

 她說,走,再去喝一杯。

 我隨著她來到下一家酒吧,我們不多話的坐下來便喝,就這樣的連喝了三家,最後我依稀記得她握著手機說,老五,來找你的朋友帶回去。

 是的,我被小乖和小丁架回老五的店,我大聲的問老五:

 喂,你們酒吧真有三碗不過崗的規矩嗎?

 

 別懷疑,這就是我混酒吧的起點,沒有先拉拉筋做點什麼熱身,也沒弄個power point做做計畫,反正一頭便栽進去。我愛酒嗎?嚴格說起來,NO,我愛的是那種氣氛,每個人缷除武裝,很任性的氣氛。

 現在呀,我仍懷念那段時光,因為現在不能任性,免得老婆從廚房裡千里傳音罵說,你又耳背啊。不能不武裝,說不準什麼時候出現一根戟、一柄槍,戳戳我的胳肢窩或腳底板。

 不過偶而我把家當成酒吧,寫稿到半夜弄杯酒,對著坐在電視前的老婆大人說,哈囉,要喝杯小酒、摸個小手、跳個小舞、上個小床嗎?

 當然,如果你們瞭解女人,都會得到以下的回答:

 「酒鬼,一身酒臭,離我遠點。」

 人生,便是如此。這是我們需要酒吧的原因,多一點朦朧,多一點想像,多一點逃離現實的空間,多一點酒精,多一點友情,多一點女人罵我們的藉口,然後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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