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TENDER 之《陪女人喝完九家酒館之後》    張國立

 

 該是走出去的時候了。我在吧台前足足悶了兩個小時,店內生意出奇的好,儘管如此,依然沒半個人理我,連酒保老五也把我當成傢俱,在我前面晃來晃去,他竟沒發現我的酒杯早空了。

 終於有個人找我搭訕,還是個女人,不過她的打扮很奇特,都已進入二十一世紀,她卻像五0年代美國電影《第凡尼早餐》女主角奧黛麗赫本(Audrey Hepburn)般的把頭髮盤在頭頂中央。在迷漫著香煙、爵士樂的薩克斯風聲的店內,我只看見一個倒置的燒焦鍋底朝我走來,她對我說:

 「喂,老小子,記得我吧。」

 我把她從頭打量到腳,她所有頭髮都往頂上的鍋蓋式,因此圓圓的臉顯得很乾淨,怎麼說乾淨呢,就是她臉上沒半顆痘子、沒半根外露的鼻毛、沒齙在唇外的門牙,就這麼乾乾淨淨。身上穿的是黑色的圓領衫,領口很低,低到我還沒來得及低下頭,眼角的餘光便不自覺的掃到她大半個胸部。也是乾乾淨淨,或者,白白嫩嫩,當她一路走來,我可以感覺到大地的晃動。

 再往下,她的圓領衫的正中央是用亮片拼出的兩隻鴿子。咦,鴿子不代表和平,為什麼女人的身上有鴿子?老五終於替我添了酒,他撂下一句說:女人不能鴿子?你他媽罵女人不適合和平?

 鴿子下面則是條黑色的短裙,我喜歡短裙,任何女人穿短裙都是美麗的景觀,最好再配雙四、五寸的高跟鞋──沒錯,她穿的是腳後跟沒帶子綁住的高跟涼鞋,於是將她的腿拉出略帶肌肉的線條

 按照我的經驗,喜歡穿黑衣服的女人,大多以自己雪白的肌膚自豪,她們無時無刻不想突顯出「白」,來遮掩其他不自豪的部份。

 「記得。」我邊說邊盯著她邊想,我是在哪裡見過她咧?

 她逕自坐在我身旁,逕自拿過我的酒杯,逕自喝了口我的酒,然後她皺起眉頭的說,這麼些年,你喝酒的品味還是一樣爛。

 到底在哪裡見過她?為什麼她說「這些年」?我是在多少年前認識她的呢?

 算了,反正是個女人,在我最最無聊的時候走進我孤獨的世界,況且,我趁假裝用手指梳理頭髮的時候,又低下頭再看看那對充滿了生命力、充滿無限想像力、充滿了腎上腺素的胸部

 「喝夠了吧,走,跟我走。」

 各種各樣的遐想像黃河決堤似的灌進我腦子,好,走。我跟在那雙映著月光的腿後面,她穿的居然是小百頁裙,走起路來裙擺會飄呀飄的。風呢?這時來陣風有多好。

 「老規矩。」女人說著便鑽進路旁一家酒館,我只能跟進去。她朝酒保點了兩瓶啤酒,把其中一瓶推到我面前,「來,一口乾掉。」

 也好,喝得半醉不醉可以忘掉羞恥和繁文蓐節。我抓起酒瓶面紅耳赤的喝光瓶內每一滴酒。

 「走。」我又隨著女人走出去,但不到三步路,她又走進另一家酒館。就這樣,一條街沒走完,啤酒已經喝了五瓶。我想說,我們這是交往呢,或根本是拼命?我沒說,我跟著高跟鞋上的腿、吧台前的胸部,老實又乖巧的繼續喝,忽然我想起以前有個麻將牌搭子說的:悶聲大發財。

 不過到第七家,她白晰晰的胸部沒晃,我的頭倒是先晃起來。我朝她搖搖頭的說,對不起,十一點約了人,得先走,下回見。

 頭也沒回的我奔回老五的店,我喝得只剩一口的酒杯仍在吧台上,老五沒收,他彷彿預見我會回去,少洗一個杯子他也高興。

 「老五,」我說,「我見過剛才那個女人嗎?」

 老五替我加滿酒,「你見過,三年前你帶著她喝了九家酒館,就想把她給灌醉。」

 後來我成功了嗎?

 「成功了,她在我店裡喝醉的,一口吐在你新買的西裝上,然後你連家也沒送她回去,把她一個扔在我的吧台上,直到天亮她才醒來,她說,那個一肚子壞水的老小子呢。」

 原來如此,我想起來了,好像真有那麼回事和那麼個女人,不過她又跑來找我報仇似的喝啤酒幹嘛?

 老五冷笑一聲:

 「你總算明白,女人屬於有仇必報的生物。我看她想這回把你灌醉,找個垃圾堆把你扔下,等著下星期二的垃圾回收唄。」

 垃圾?「對,你這種男人是垃圾,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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