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酒吧的人》

 

 什麼樣的人想去開酒吧呢?根據我的臆測,第一種大概來自「繼承」,像我小學同學阿魯借給朋友一筆錢要不回來,對方乾脆把他經營的酒吧移交給阿魯,算是抵債。從此阿魯為了收回他的借款,被迫每天下班後再去酒吧上班到凌晨三點。第二種叫憧憬,覺得有間酒吧,朋友來喝、不是朋友的也來喝了之後變成朋友,多愉快,而且不必再進辦公室看老闆臉色,多自由,但他忘記一件事,朋友來固然毫不吝惜酒量拼了命的喝,卻大多掛帳,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收到現金。第三種則有理想、有夢想,也有點幻想,希望開一家從此改變夜間文化的小店,成為藝術家。

 兔子屬於第一種,他本來在證券公司當營業員,股市好的時候,他手上客戶多到來不及記名字的地步,每天BOSS西裝配香奈兒領帶,見到我便說:

 「又缺錢?叫你不要當作家,每天敲鍵盤爬格子,跟十八世紀的手工業也差不了多少,賺不到大錢的。」

 後來他認識個女朋友,我想想看……對,那女孩叫吉娜,怎麼聽都像是某種狗的名字。總之,吉娜要家自己的店,先要開咖啡館,朋友都勸她不必因為喝咖啡而開咖啡館,就像我,不必為了寫作而開出版社,那是兩回事。

 吉娜到處打聽,做了不少計畫,例如賣女人飾品的小店、例如賣手機與筆電配件、例如賣小朋友玩具的店。兔子懂生意,他替吉娜做了精算,覺得還是開酒吧最更宜,至少酒賣不出去可以自己喝,今年喝不完,十年內總可以喝完吧。

 就這樣他和吉娜頂下一家店,開始辛勤的工作,賣完股票到店裡賣酒。對了,酒吧的名字就叫「G-GGI-NA」。別問我幹嘛用了三個G,我也搞不清。

 小兩口感情挺好的,無論多累,兔子每晚都陪吉娜直到凌晨三點打烊為止。那段期間呀,他眼睛如熊貓,臉色如犀牛,肚皮如鱷魚,說起話來口齒不清的聲音像,嗯,像酒鬼。

 我們這群朋友不能不去捧場,再說,嘿嘿,復興北路那條街上誰不知道這間酒吧的老闆娘有對大咪咪,而且不客氣的經常露出大半個,以示她們店內賣飲料絕對童叟無欺──我的意思是,絕非矽膠假奶。

 喝吧,酒肉穿腸過,才明白膽固醇與血壓的意義,感情也需要時間和挫折的消化,才能體會出存在的價值。

 小劉最常去,慢慢和吉娜有點曖昧感覺,小乖有天說,喂,你看,吉娜怎麼沒事把手掛在小劉肩上?

 於是我也看看,並且得到兩個心得,一,她的手怎麼不掛我肩上?二,為什麼更不掛小乖肩上?

 兔子偏偏生意忙,來酒吧當班的次數,由一個星期六天改成五天,再改成四天,等到小劉跟那個教洋文的朱利安打了一架才知道吉娜竟然能讓兩個男人搞到決鬥的地步。他考慮乾脆收了酒吧,把吉娜娶回家去,省了多少麻煩。吉娜不肯,她說,「那是我的店。」

 一旦酒吧間起了爭風吃醋的事,朋友大多不敢再去,以免惹事非上身。像我那時的女朋友便這麼質問我:

 「你們搞什麼?說,你是不是也和吉娜有什麼,否則你每晚窩在那裡幹什麼?喝他們的酒不用付錢呀。」

 幾個月沒去,忽然接到兔子電話,叫做召集令,我們得在晚上七點準時抵達,考驗友情的純度如何。

 那晚七點還沒客人,店內只開了吧檯上的那排燈,顯得很昏暗,而大部分椅子仍倒掛在桌面上,還沒見到吉娜。小乖晚了十分鐘才幌進去,兩手插口袋邊吐著煙問,吉娜呢?

 就這句話,搞得好好一個一百八的男子漢哭得梨花帶雨,見了便噁心。

 吉娜走了,她跟酒吧裡一個新客人動了感情,偏那男人有點鈔票,問吉娜要不要隨他去美國,就這樣,美國的月亮大,美金的面額大,吉娜打了個電話給兔子,說她有了新男朋友,從此她和兔子橋歸橋,路歸路,結婚不必互寄喜帖,見面省了點頭打招呼。最重要的,她說;

 「兔子,酒吧送你。」

 「分手禮物是酒吧,不錯。」小乖興災樂禍。

 「欠房租嗎?欠酒商款嗎?欠電費水費瓦斯費嗎?」我則比較實際。

 不料我的話才說完,兔子又哭了,原來什麼錢都沒付,估計總欠了幾十萬。這下子我們這夥朋友徹底明白,大家掏皮夾、摸提款卡、打電話給老媽、發電報給乾爹,東湊西湊,酒吧終於沒給酒商拆了。

 說也奇怪,兔子老人家從此每晚自己站在吧檯後面兼起酒保的工作。他說得還債,所以酒吧得繼續經營下去。這話也言之成理,不過幾個月後有天晚上他喝多了點酒,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說,要是吉娜回來,她還是需要一個店的。

 多好的男人,我們推舉小乖娶他,小乖不肯,他對沒胸部的男人沒興趣。

 算算看,兔子接手也接了五年,酒吧沒倒,他倒是辭了工作專心當酒保。生意小可,朋友不敢再賴賬,大家都知道,萬一把兔子再搞哭,難收拾。

 如今大家都喚這個酒吧叫「兔子,來杯酒吧」了,沒人喊「吉娜酒吧」,門上那塊招牌斑斑駁駁,不仔細看,只見到三個G字。

 我覺得可能兔子對酒吧這行,對酒保那行,發生濃厚的興趣,才這麼一路做下去。小乖則以為兔子對吉娜沒忘情,一直等,他是孟姜女、王寶釧。

 關於吉娜,她回來過一次。好像也是夏天的晚上,屋外蚊子多、車聲吵、氣溫高,吉娜不知什麼時候推門進來還喊著,熱死了熱死了。我沒搭腔,小乖沒講話,兔子更假裝沒見著。

 本來我的DNA裡有看熱鬧的因子,被小乖硬拉到巷口去吃米粉湯,半個小時後才回去,吉娜走了,兔子照樣在吧檯後抹抹吧檯、洗洗酒杯什麼的,看也沒看我們一眼。無所謂,我們喝,而且明白非得喝到陪他打烊不可。

 凌晨三點,客人全走光,兔子朝我們倆翻白眼說:

 「你們怎麼賴在這裡?」

 人要是平常沒三五天便做樁善事,真想做的時候,經常被人誤會有陰謀。既然如此,走吧。

 我和小乖走到巷口覺得不妥,擔心兔子一時想不開做些蠢事,又溜回去。店內已熄了燈,不過依稀可以看到一個人影高高坐在吧檯上,嘴上還有個煙頭般的火花。我記得兔子不抽煙的。

 後來呀,沒什麼後來,第二天我們又去喝酒,兔子沒事,他拿著筆記本朝我和小乖說:

 「來,結一下上個月的賬。」

 吉娜沒再回來過,兔子則顯然長大了。這是酒吧的真理,分手,可以;遺忘,難辦。

 如果你有空經過兔子的店,記得進去坐坐,喝杯酒窮不了你,報我的名字聽說能打九折──喔,對了,要是你見到角落坐了個女孩自顧自在那兒敲電腦,別去打擾她,兔子剛戀愛,這回輪到女人來陪他打烊了,多幸福呀,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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