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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德太子17條憲法與趙家1條家規〉

  真正創建日本這個「國家」的是聖德太子,之前日本雖已有「大王」(後來的天皇),不過君臣之間、國(部落)與國之間的關係都很模糊,聖德太子頒布17條憲法確定這些主要的關係,加上冠位12階,公務人員知所主從,政治才算上了軌道。

 聖德太子是推古女皇的姪子,飽讀漢學,在推古天皇12年,西元604年,隋煬帝仁壽4年頒布這部很簡單的憲法。

一聽到是憲法,我的腿就軟了,何況是日本的,不過幸好只有17條,鼓起勇氣翻開書,嘿,居然全是中文,雖然這種日式中文有點古怪,但每個字都能看懂。原來17條憲法根本是儒家的理論,徹底發揮《倫語》的精神。以下是我用有限日本漢字的知識,設法簡短說明:

 

  1. 以和為貴。如果上下和睦,就國泰民安。
  2. 篤敬三寶。就是教導大家信佛,國家才不會亂。
  3. 承詔必謹。遵從天皇的領導,皇帝說的話,做臣子的就好好去做──戶長就是每個男人的真理、生命和道路,她們說的話, 不。要。對。抗。
  4. 以禮為本。群臣有禮,則服從領導,百姓有禮,國家自然有秩序。
  5. 明辨訴訟。特別強調要照顧小民的權利,原文這麼說的:「有財之訟,如石投水(意思是有錢人打官司,像扔石子進水池,必然引起水波與漣漪)。乏者之訴,似水投石(意思是窮人打官司,像把水倒到石頭上,完全沒有回應)。這條憲法很有意思,應該給法院與檢調單位參考。
  6. 勸善懲惡。尤其痛罵諂詐與佞媚的人,並認為民不忠於王,王無仁於民,是國家亂的根本原因──看樣子總統的支持度不到20%,可以算「王無仁於民」了嗎?
  7. 人各有任。就是各司其職,國家才平順,強調「故古聖王,為官以求人,為人不求官」。可以給馬政府參考,每個職務得找到對的人去負責,而不是分封選舉功臣,把官位當成報酬。
  8. 早朝晏退,要求官員好好上班,不要老打混,「遲朝不逮于急。早退必事不盡」,是說,晚到辦公室,做事一定忙亂,早離開辦公室,事情一定沒做完──嗯,這話好像戶長常對我講……趕快洗衣服去。

 

………………………………………………………………洗好衣服,也晒好,我又回來了。

 

9.   信是義本。君臣與臣臣之間要講究信用,「群臣無信,萬事悉敗」。所以勞委會的王如玄非得辭職不可,否則她失信於勞工,怎麼做得下去。至於馬英九的「633」則不   在討論之列,他是「君」,怎麼說怎麼算!

10.  絕忿棄瞋。大家別老是吹鬍子瞪眼,立法委員上了講台就好像和官員有殺父之仇似的,而應該「是非之理,詎能可定」,對的就支持,錯的就反對,不必黨紀侍候──這條在本宅亦無效,戶長和馬英九一樣,她說了算,所以戶長就是「是」,而我則算「非」。……張非?這名字不錯,當筆名……

11.  賞罰必當。幫小馬哥選贏的大功臣派駐美國,不是選舉老班底的就去當行政院長,讓大家罵他──好像太偏激了?重新解釋,用林益世這種人做行政院秘書長,是行政院長的錯;油電雙漲的錯誤決定,更是經濟部長的錯──還是偏激?

12.  勿收歛百姓。意思是全國的百姓都是大王的子民,所有官員都是大王任命的,那麼本是一家人,怎麼可以一手收佣金拿回扣,另一手又伸進老百姓的口袋要增加稅金與健保費。再多解釋一下好了,有做父母的打麻將輸錢,而拼命向兒女要零用錢的嗎?

13.  做官的別老愛喬事情。不干自己職務範圍的,就別去打聽,尤其不要關說,有關係的酒醉駕車,市長居然去警局「官」說,這是妨礙公務,聖德太子說,要法辦。

14.  群臣百僚,不要相互嫉妒。好不容易找到一個當初大家都認為不錯的行政院長,讓他好好做,別當總統的在後面派自己人進內閣當官,分明是怕行政院長做太好搶了自己的風光?

15.  背私向公。有了私心就有恨意,有了偏見就不能接受別人的意見。──該不該傳給戶長?她見我才摸摸鼻子,馬上就罵「不准摳鼻屎」,這算偏見吧?

16.  使民以時。冬天沒田可種,可以派人民傜役,春天到秋天,大家忙著種田,不能要人民出公差。──對嘛,本人舉雙手支持,像我在寫稿,怎麼能問我為什麼忘記晒衣服……..像大家愈賺愈少,馬政府怎能叫大家愈付愈多(好好,張本人不再談政治。)

17.  事不可獨斷,必與眾宜論。凡重大的事情要先多問專家,才做決定,別聽了台電的話就要漲電費,聽了中油的話就漲油價,聽了幕僚的話就覺得台灣痛苦指數當然是四小龍最低的,聽了朋友的話就回來罵老張酒喝太多…..不談家事。

 

這套憲法是不是非常「儒家」?別小看它,日本人守法精神天下皆知,從頒布之後,日本天皇就真的一直做下去,從沒改朝換代這回事,喔,除了一個人,四大怨靈之一的平將門,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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