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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已然成為愈來愈無聊的事,尤其寒冷,尤其雨未停過,尤其沒有任何偉大的計畫

因此這時需要一個古老名詞的「老地方」,無論多冷多無聊,推開那扇門

就會看到熟悉或陌生的人影,你能聞得到他們身上的孤寂,你也知道,失落在天國邊緣的靈魂

不是只有你一人而已

然後一杯酒或一杯咖啡,儘管只是語言上的取暖,也比街道上的濕冷要更能有活下去的勇氣

喔,切記規則,這種夜晚裡相遇的靈魂,僅限於酒吧內

不能提上床或明天的事

因為一旦沒有失落感,就會更加無聊,無聊到你將來失落的時候,竟無處可去……

《農曆初三的約會》

 

 兔子的酒吧沒有什麼中秋、端午之類的假日,除了農曆新年和每周日之外,全年無休,但奇怪的是,農曆新年假期之中的大年初三卻照樣開張,我付了很多酒錢後才知道這個秘密。大過年的,他嫌待在家裡無聊,跑去店裡浪費水電?而且初一初二休,初四初五也休,偏中間的初三他幹嘛開門做生意?

 初三秘密保守得很緊,即使老主顧也很少人知道,是秋秋告訴我的,因為我說自從領不到壓歲錢後,過年變得無聊。他說,去兔子店喝酒呀。

 某年的年初三,我在還是女朋友的未來老婆家吃完晚飯覺得該找點與過年無關的事情做做,便告假去喝酒,她用狐疑的眼神看我,但沒說什麼。

 果然亮著燈,也掛著「營業中」的牌子。推門進去,吧檯前坐了兩張熟面孔,看電視的是老劉,他是單身漢,朝我揮揮酒杯,便又回到螢幕上英國合唱團Moody Blues八百年前的演唱會影帶,幾個模樣很披頭的傢伙正唱著The Night in White Satin,白絲緞裡的夜晚。大過年的,聽這有點哀怨的歌,不想討好采頭?

 另一張是努力在微弱光線下看雜誌的路西,他也朝我點點頭。莫非又和老婆吵架?他結婚一年七個月,有七個月花在吵架上,另三個月到處出差賣他新發明的專利節水器,所以不吵架的比率是五成二六,勉強過半。

 角落另有一對男女,沒見過,他們聊得正起勁,女人發出咯咯咯的聲音,男人答應送她鑽戒了?

 既來之,則喝之。過年適合喝什麼酒?

 兔子拿瓶高粱倒了一杯送到我面前,

 「新年快樂。」

 「大過年,你開什麼店?」

 「過年等著領你們的紅包,酒錢上漲,一杯高粱五百。」他冷著張臉,剛才給西北風吹僵的?

 「兔子,你是不是該考慮去搶銀行比較實際?」

 沒人理我,挺無趣的,我又不喜歡《白絲緞的夜晚》,歌詞裡說「我寫的情書,沒打算寄出去」,那寫了當春聯?看看錶,才十點半,出門一個小時就回家,給女朋友知道,一定以為我用喝酒做幌子,存心不想待在她家,那麼接下來我不可能結成婚,也不可能在結了十二年之後,充滿無奈地繼續到處找酒吧。

 正猶豫,兔子喊,打烊了,眾神歸位。

 他存心觸我們霉頭。

 只剩三個客人,都發出哀聲,哪有十點半打烊的酒吧,就像哪有下午兩點開門賣中午套餐的餐廳。被迫,兔子同意延長到十二點,並且講了年初三開店的原因,和那對剛離去的男女有關。

 兔子的酒吧幾次面臨倒閉的命運,原因不外乎賴帳的人不少,天天來喝且付現的客人不多,他也覺得搞得日夜顛倒,太累。大約是他第四次準備關店改行去賣保險時,那對男女照例又來了,坐了很久很久,久到兔子得朝鼻孔抹辣椒油才不打瞌睡。將近天亮,女人先哭著離去,男的才一臉木然走到吧檯前付賬,並問兔子,門口貼了張招租啟事是怎麼回事?

 「怎麼回事,當然是做不下去,付不出房租。」

 兔子老搞這套,貼張招租條子讓老主顧個個心驚膽跳,擔心夜晚無處去,流落街頭。為此我曾經捐過錢給他,錢才出手,就怎麼想都覺得他是詐欺集團。

 那個男人聽了也沒多說話,第二天酒吧才開門他就上門來。

 「他是做期貨的炒手,賺了不少錢,求我不要把店收了,願意先預付十年酒錢,也就是我六個月的房租錢。」兔子把酒由高粱換成十八年威士忌,給我們也斟上一杯。「虧了他,你們才能喝到今天,否則,哼,去7-eleven喝。」

 於是我們該給這位仁兄立長生牌位?

 原來那對男女因為某個原因不能在一起,可是這家酒吧是他與那女人認識、定情,再加分手的地方,太有紀念意義,不願意見它消失──

 「天底下有這種人嗎?」我打岔,「酒吧多的是,再找一家不就成了。要是換成我,不是得買半個台北紀念青春。」

 「人家不像你,冷血無情。」

 「他們到底為什麼分手?」我不能忍受從此王子與公主天南地北過著痛苦不堪日子之類的莫名其妙結局。

 「隱私。」兔子瞪我。

 「說說吧,保證不外洩。」路西幫腔。

 既沒人得絕症,也沒父母提出門當戶對、早已指腹為婚的理由。據兔子的說法,女人覺得男人是個好朋友、好伴侶,卻不是好丈夫。

 「他性無能?」我說。

 兔子再瞪我,連老劉也瞪我。請當我童言無忌,兔子兄,請接著說。

 兩人個性相似,都愛面子、工作狂,要是住同一個屋簷下,恐怕,一嘛,見不上面。二嘛,見上面就抬槓。女人認為,不如做朋友。

 「藉口,這種話我聽多了,根本就是她另有新歡。」我再下評語。

 他們三人這回聯合起來瞪我。當心跟三星堆的石雕人臉一樣,突眼。

 從此之後,他們忙著工作,飛遍世界每個角落,只有過年一定留在台北,就約定每年初三在兔子這裡見面,不得爽約。兔子欠男人的情──我指正他,錢──這是酒吧年初三營業的緣由。

 「他們看起來也老大不小,乾脆結婚,立個婚前協議書,婚後當仿牛郎織女,一年同房一次。」

 女的三年前嫁了。有個一歲半的兒子,皮得要命,她和丈夫都工作,幸好約定是年初三,所以都仍遵守約定,準時來酒吧和前男友見面。

 「算不算婚外情?」

 「不算,」兔子給他自己的杯子斟滿酒,沒看見我們的空杯子。「他們是真正的好朋友。」

 我們都沈默下來,在肚皮裡反芻兔子說的故事。沒反芻多久,兔子又喊著要打烊。我問他,到底當初那男人捐多少錢,酒吧每年初三開門營業,得做多久才還得清?兔子敲計算機,隔了好久才算出來,

 「恐怕得到二0五0年。」

 太棒,我牙全掉光的時候,還可以在初三晚上掛尿袋、駕輪椅摸出家門來喝酒。

 這回真打烊,兔子說,一人五百。

 「威士忌算過年我請你們的,剛才那杯高粱,得付錢,要不然牛郎織女明年就找不到鵲橋。」

 兔子用不仁不義的大帽子要脅我們。

 他找出一張舊舊黃黃的紙往大門旁的玻璃窗上貼。

 「喂,兔子,別又搞招租啟事那套騙我們的血汗錢,付小朋友紅包已經夠內傷一個月的了。」

 不是招租啟事,是「大家發財,小店初六起恢復營業,歡迎舊雨新知光臨,免費紅豆年糕侍候」。

,回家唄,走在路上酒精慢慢蒸發,我腦中一閃,他們是真正的好朋友?屁。那男人迄今單身,就知道至少他不是想當好朋友,說不定每年初三回到家,他再抱瓶高粱灌醉自己,後悔、懊惱、傷心、痛苦,怨恨自己當年為什麼輕易放那女人走呀。

 女朋友來電話,問我有沒有酒後駕車?我把兔子說的故事再講一遍,順便問她:男女之間是不是做朋友比較好,才會思念,才會永誌不忘,也才不會離婚?

 她好一陣子沒講話,我提醒她,不講話也要付電話費,別便宜了電信公司,總算她講了,她說:

 「你這個騙子。」

 她罵兔子是騙子,或我是騙子?

 喔,後來呀,後來我提前向她求婚,以免她去法院檢舉我是詐欺集團。後來呀,即使婚後我照樣每年農曆初三去兔子那兒喝酒。後來呀,那對男女消失了。後來呀,兔子說房東要漲房租,他做不下去。後來呀,兔子的店又繼續開下去,只不過不知哪些白痴又中了他的苦肉計。

 女朋友變成老婆後當然管制我去酒吧的時間和次數,可是每年初三我仍去。事情不都窮則變,變則通。初三下午我拿雙鞋子放在一樓自行車的籃子裡,上面蓋塊油油的抹布,到晚上十點,我穿著拖鞋跟老婆說吃太飽,出去散散步。到了樓下換了鞋,就奔去兔子那裡。我聰明吧,回到家只要說被巷口老劉攔住喝了兩杯,她不能讓我這個岳飛枉死風波亭吧。

 男女間真能成為一生一世的朋友?

 做朋友比做夫妻好?

 太複雜的問題,喂,兔子,加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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