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餅人謀殺案》
要過年了,也意味大吃大喝的時候到了。
昨天看了篇短篇小說,《逮不到我》(Can’t Catch Me),是紐約作家Thomas Morrissey寫的,收錄在《Brooklyn Noir》小說集之中,很有意思。
故事是說有個胖警探奉命於耶誕節時間去一家西點麵包店偵辦命案,這段期間大家忙著買禮物,到處塞車,西點店前恰好有個停車位,有輛車已打了雙黃燈表示他要停了,胖警探卻不客氣將車頭卡了進去。兩人當然吵起來,可是先停先贏對不對,這是我們在都市的首條生存法則。
進了命案現場,發現死者是做蛋糕的師傅,屍體被咬出許多傷,像是老鼠之類的動物咬的。這時胖警探面對挑戰,店內瀰漫著甜點香味,他努力克制不要吃,因為實在太胖了,不幸,點心盤子上擺著一批顯然剛出來沒多久的薑餅人──
薑餅人瞭吧,就是《史瑞克》電影裡那個後來變成巨人,咖啡色的餅乾,做得像人一樣,有眼睛和張白色的大嘴。
胖警探受不了薑餅人的誘惑,就伸手拿了一片送進嘴裡──咕嚕咕嚕,是我發出來,現在中午十二點四十分,我什麼都還沒吃,又打完籃球回家,瀕臨餓死邊緣。
吃薑餅人時,胖警探再發現用鮮血寫在地板上的字:逮不到我。他覺得不對,拔出手槍抬起頭,不好,餐盤內的薑餅人都不見了,然後他發出慘叫聲。
另一名警探收到通知趕到西點店,如今有兩具屍體,一具是原來的甜點師傅,另一具則是胖警探。新來的警探觀察現場,畢竟是福爾摩斯級的高手,才繞了一圈就對先趕抵現場的巡邏警員說:
「問你一件事,」他對巡邏警員說。「你烤薑餅人,會用白色的糖漿在餅上畫出臉孔對不對?」
「沒錯。」
他指著餐盤內的餅乾說,「那這些薑餅人怎麼有紅色的嘴唇咧?」
小說至此結束,我思考了許久才恍然大悟,馬滴,凶手就是薑餅人,他們把胖警探咬死,才會滿嘴都是血。
搞半天這是減肥小說,作者用隱喻的方式告訴讀者,兄弟,你們在吃薑餅人的同時,薑餅人也在吃你。
已是中午十二點五十分,我家戶長買了甜不辣餵我,於是我興奮地叉起魚漿做成的細長甜不辣,並於內心中提出疑問:
到底我吃甜不辣?還是甜不辣在吃我?
新年到了,萬一吃得太多,請記得《薑餅人謀殺案》──這樣會不會很掃興?管他,先吃先贏是在這個城市裡生存的第二條重要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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